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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命交给旷野,把心带回家——评黑鹤动物小说《黑焰》

2018.08.14
2010

我的书房里挂着一幅《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赠送的《青藏高原三维图》。由西南向东北,我曾无数次顶礼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唐古拉山、可可西里山、巴颜咯拉山和昆仑山的青衫白头,让心灵驰骋在这片苍凉、圣洁和人迹罕至的高原之上。现在,读过了格日勒其木格·黑鹤的小说《黑焰》之后,我发现,原来他也选择了这片苍老的荒原,作为自己的灵魂奔突和飞越的疆场。他的小说主人公格桑,与其说是一头黑得像最暗的夜,黑得像乌鸦的翅膀,“黑亮的披毛呈现出一种金属般的蓝”的獒犬,不如说是桀骜不驯、高贵不屈、与荒野最为接近的生命与意志本身。或者说,那就是作家心中的自由、质朴、高贵和狂放不羁的灵魂的象征。

一百多年前,青年作家杰克·伦敦像一只来自荒原的苍狼,带着他狂放不羁的激情,冲进了当时被公认为“没有创造力,没有想像力,没有工作哲学,也没有真知灼见”,所有的只是一种用在甜甜蜜蜜的传奇故事上的公式化状态的美国文坛,既给富有的中产阶级带来了“荒野的呼唤”——那是他向大自然、向弱肉强食的社会发出的挑战和呐喊;也给那些弱势群体送来了“强者的秘密”和“适者生存”的故事——艰辛、苦难和平庸的生活所教给他的最深刻的生命哲学。杰克·伦敦在他的作品里淋漓尽致地宣泄着积压在心的自由的意志和无羁的力量,他让心目中的强者在广漠的雪原上任意驰骋,让那软弱的生命在血光中听见自己悲哀的呜咽,其目的是为了唤醒人们对于生命的尊崇和对于生存信念的爱戴。他对世人如此宣称:“你们这样看我吧:一个迷途的旅人,一头在你面前飞逝的伤翼的候鸟——一头粗野的横冲直撞的鸟,一头惯于长空大漠而不惯于笼中逸乐的鸟……”他甚至把自己营造的一间用来“供养梦想”的别墅命名为“狼舍”。

曾经与两头乳白色狼犬相伴,在草原上度过了童年时期,如今仍然以两头高大的威斯拉猎犬为伴的蒙古族作家黑鹤,无论其精神气质和作品风格,都与一百多年前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有些相似。只是黑鹤的世界不在阿拉斯加荒原,而是在中国西北部的那片同样有着茫茫的雪原、无边的荒凉、远古的风声以及朝圣者、淘金者和偷猎者的梦想的青藏高原上。他的作品里,不仅奔跑着雪豹、野牦牛、黑狼、藏野驴、藏羚羊、旱獭、草原犬鼠、西藏盘羊的身影,也盘旋着岩鸽、黑乌鸦、黑颈鹤、苍鹰、秃鹫的雄姿。更不用说作为他的小说主角的藏獒了。

故事是从青藏高原最荒凉的藏北草原上的一个雪夜开始的。本来可以看得见美丽的小熊星座的草原,此刻却只有风雪在肆虐。白茫茫的雪夜里,一个鬼魅般的影子出现了。那是一头凶残的雪豹。不,那是降临在獒犬世界的一种命运。母獒在与雪豹的生死较量中失败了。但她留下了幼獒格桑。此后这头幼獒的成长与生存的每一步,都将是这个种族继续与残酷的命运搏斗和抗争、并且最终显示了它的坚强与尊严的过程。

成长是艰辛的,长大不容易。童年时期的格桑依靠自己生存的本能,一点一点地探索着生存的法则和寻求着生存的本领。但厄运也一次次降临在它身上。它被收养,又被卖掉;它冲破了牢笼,获得了自由,却又必须去面对来自自然界其他动物族群的挑衅以及野蛮的人类的禁锢与压迫。它的足迹踏过了庸凡和逼仄的城市小巷的街道,但它的灵魂却在渴望着天风浩荡的荒原旷野。那是它与生俱来的梦想与归属感,是它不可改变的宿命。它知道,“当它温热的身体从母体脱落来到这个冰凉的世界上的那一刻,直到有一天它也在冥冥的召唤之下走向草地尽头的雪山,它的一切都与这营地紧紧地维系在一起。它的祖先都是这样的,它的母亲是这样,它也将重复着所有藏獒所做的一切。”

舍斯托夫在他的《在约伯的天平上》一书里有过这样的发问:“那些折磨人的、难以忍受的困难,为什么总是落在天赋最高的人的头上?”对于藏獒这种物种而言,显然也是如此。格桑的生命历程,似乎也是在印证这样一个真理:任何一个崇高和纯净的生命的获得,都须在烈火里烧三次,在沸水里煮三次,在血水里洗三次。然后它才能成为一只真正的藏獒:在火光中竖起雄狮般的披鬃,黑亮的眸子里闪动着生命的焰火,高昂的头颅在倾听远方旷野和祖先的召唤,永远为生命的尊严而战,在任何厄运面前,可以血流如注但誓不低头。

伴随着格桑一天天长大和成熟的生命传奇的讲述,小说也在一步步地呈现着,苍凉的、充满狂野气质的藏北高原,这片甚至并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危恶的地理环境,是如何给予并且维系着藏獒这种猛犬的生命基因的健全与纯正,使它们最终成为神秘雪原上诸多不解之谜的一部分的。“远方是在月光下泛着钢铁光泽的雪峰。那是它从来也没有去过的地方。它相信那雪峰下隐藏着什么更加令它感到惊奇的东西,有时候从那些被它咬死的狼的身体上,它能感觉到那种气息,正是它所缺少又让它感到温暖而眷恋的气息。”

然而,在藏北高原凌厉、壮美和辽阔的地貌之上,在藏獒格桑高傲、狂野和冷峻的气质之中,我们也看到了,作者并没有回避那种原始狂野与现代文明的冲突。当格桑身陷拉萨那一章里,小说里有一段文字:“在草地里,进入它眼帘的总是因为地平线的存在而显得无限遥远的一切,这种由人类创造的奇迹毕竟是第一次进入它的视野。它多少怀着对人类的敬畏注视着由人类主宰的一切。”这其实是作者在借用一头藏獒的目光来打量人类的文明。他在充分地张扬了一种自由和狂野美学的同时,也解释和表达他对人类文明的理解与应有的尊重。就是在代表着一种冷峻与狂野美学的格桑身上,作者也同时在发掘和抒写着它生命中的温情和柔软的那一面。例如它和韩玛的关系:

“……韩玛的手像是在抚弄最脆弱的小苗,他的手滑到格桑颈下时,格桑终于发出自己都同样感到惊异的类似还在母獒腹下时温和的哼叫,它全身在颤抖,不能控制的全身的颤抖。”

“……它只是轻轻地将韩玛的手含在自己的嘴里。格桑凌乱长毛下的眼睛里流溢出黄昏的湖水般温和平静的眼神。”

“……此时格桑感到一种巨大的幸福包围着自己,它完全放松了自己,躺在韩玛的身边,像一只小狗一样轻轻地呜咽着。”

这种发自生命深处的颤抖与幸福的呜咽,其实就是一种爱。不仅是格桑对韩玛的爱。这是所有的生命对悉心洞察了它们的秘密,然后表现出了对它们的存在的应有的理解、善意和尊重的一种感激与依恋。最美丽、最和谐的世界,原本就是生命与生命之间如此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并且相互依存的。

一头藏獒遥望着天边的篝火,在黑夜的荒原寻找着回家的路。

一个作家,在北方的夜空下,眺望着隐隐约约的小熊星座,歌唱高贵和自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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